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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出台“生育关怀—紧急救助”方案
【发布日期:2011-08-03】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关闭
  

为了规范“生育关怀—紧急救助”工作,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好作用,日前,秀屿区“生育关怀行动”指导小组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秀屿区“生育关怀——紧急救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生育关怀对象”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救助对象:一是育龄群众。在生育孩子过程中出现重大意外,其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2000元;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方面出现重大疾病,直接影响正常生育且丧失基本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二是独生子女户与二女绝育户。对子女死亡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万元。对患病且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对其父母发生意外致伤残或死亡,且其子女未成年的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三是计生手术并发症者。对主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根据住院费用一次性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分1000-3000元三个不同级别。四是基层计生工作者与志愿者。对辖区内各级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其个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公受伤住院的,一次性给予慰问3000元;因病且住院费用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慰问1000元;其本人发生意外致伤残或死亡的,一次性给予慰问3000-6000元。申请程序由村、乡、区三级共同审核,做到帮其应帮,不漏帮也不错帮。救助资金从区“生育关怀基金”中支出。方案要求各级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并要不断丰富救助方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该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救助对象,细化了救助内容,建立起“生育关怀——紧急救助”长效工作机制,使“生育关怀行动”经常化、制度化,直接推动了“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