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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教育局获悉,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流动人口子女38095人,其中小学26623人,初中11472人。为做好下半年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的管理,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要求,主动与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联系,掌握辖区内已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的数量和分布特点,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各片区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校,并公布其联系方式、入学办理流程和报名时间,以利于流动人口子女到校登记报名。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通知还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校。城厢区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的,由城厢区第一实验小学、龙桥街道中心小学、霞林小学、棠坡小学、西许小学、灵川中心小学、东海中心小学、常太中心小学等接收。就读初中的由莆田三中、莆田科技学校、青山中学、西厝中学、西许中学、常太中学接收入学。荔城区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的,暂住在镇海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为荔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新溪小学,农村所有小学(除学校班生规模超编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都可以按照“就近入学”予以接收。就读中学的,城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为莆田九中,农村所有中学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都可以按照“就近入学”予以接收。 各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以“方便入学、有序管理”为出发点,及时公布本校新生招生计划和各年级学位余额。若登记报名学生数少于本校招生计划或学位余额,由学校全部接收,若登记报名学生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或学位余额,由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各所学校的接收对象,并张榜公示,避免出现家长排队等待录取的现象。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纳入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对象,全面免除学杂费。公办学校对符合接收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各接收学校要为流动人口子女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办理手续。在学籍管理方面,要将所有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籍列入正常的学籍管理范围,与其他学生管理模式相同,公平对待,在办理转入、转出手续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学生辍学;对需要临时插班的学生,学校随时接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