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选题评议”整治工作自查个案整改完成情况登记表(五)
【发布日期:2011-11-21】 【来源:】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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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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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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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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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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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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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到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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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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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镇开展计生村务公开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村干部未能按要求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且公开内容不全面,给群众造成误解,影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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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村主要责任人,镇包村工作队,给予通报批评,限期重新公布,促进选题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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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计生领〔20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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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镇计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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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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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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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镇开展计生自查工作中,发现一村包组干部代收违生对象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后不及时上交镇计生专户,无法及时出具已征收票据,及时公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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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包组村干部进行问责;及时开具征收发票证据,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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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计生领〔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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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头镇计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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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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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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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一村计生管理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按照规定落实好计生村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使群众不知晓,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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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村计生管理员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限在次月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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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人口〔20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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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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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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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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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计生管理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后不及时公开征收情况,造成透明度不强,在群众中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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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②扣发当季度工资,召开全村干部会议,提高公开意识,限期重新公开,让群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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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南计生领〔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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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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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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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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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计生管理员代收违生对象社会抚养费后,没有及时将征收票据交给对象,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布,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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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村计生管理员予以解聘;对该镇因征收工作不透明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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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湄北计生〔2011〕41号莆湄北计生〔20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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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岸开发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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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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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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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计生管理员没有按规定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及时予以公布,群众反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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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同志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核实并公布;下发规范征收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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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秀计生〔2011〕42号莆秀政〔2011〕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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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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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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