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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我委行评领导小组按照序时进度要求,继续抓紧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为提高新一届乡镇(街道)计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8月22至23日我委举办乡镇(街道)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和新任计生办主任培训班,参训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计生宣传教育、政策和信访、规划统计、科技与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等知识,还听取了5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所作的心得体会与经验介绍。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认识,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责任,树立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到了知识,提高做好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知识和本领。 二、围绕阶段任务,集中精力,狠抓工作落实不放松 按照莆人口〔2011〕56号文件要求,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明确工作重点。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自查自纠。至8月31日,市人口计生委行评办共发出征求意见表110份,收回96份。其中向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35份,收回30份,向基层部分干部发出征求意见表35份,收回30份,组织委聘行风监督员向基层群众征求意见45份,收回34份(收回意见和建议归类有六条,现已在整改之中)。二是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目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已完成“自查个案”11个,整改到位率达100%。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其中2人在全区系统内给予通报批评。11人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通过整改,有效地提高管理能力。三是开通阳光计生“12356”电话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和办理群众的咨询、投诉(至目前已接受咨询电话4个,群众满意率100%),有效地促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规范行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市人口计生委以文件形式在第一时间转发《福建省人口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裁量权适用办法》和《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为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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